薊州區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2020年,區民政局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設法治政府目標,認真組織、強化領導、明確責任、制定計劃、狠抓落實,確保了法治創建工作與民政工作有效結合、齊抓并舉,以法治創建促進民政工作科學發展,在民政工作中堅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 強化組織領導
局領導高度重視法治建設,將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成立了局普法執法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機關各科室、局屬事業單位負責人為成員,明確由局黨組書記、局長為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形成了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與天津惠予達律師事務所簽訂合同,聘請法律顧問,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參謀、把關、建議作用,提高了依法決策水平。
(二) 強化學習培訓
局黨組把憲法、依法行政法律法規、民政法規政策和黨內法規作為學習重點納入中心組理論學習計劃,不斷增強了領導干部依法決策、民主決策、科學決策水平。利用黨員“政治學日”、“三會一課”等契機開展法律知識培訓,積極組織機關干部參加網上法律知識學習和考試,促進了全局干部學法懂法守法用法。
(三) 強化社會救助政策有效落實
認真落實“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要求,積極開展社會救助。按照全市要求,提高社會救助標準,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制定并下發《天津市薊州區臨時救助實施細則》,推行社會救助“直通車”微信碼,發放臨時救助金324.89萬元,惠及1355人次。積極開展“發點球”式救助,為96戶生活困難家庭發放專項救助資金86萬元,將161名困難學生納入“一對一助學成長計劃”。疫情期間,認真落實暫停低保退出、低保漸退、復工復產扣減500元務工成本、首次就業扣減600元勞動成本政策。開展脫貧攻堅幫扶行動,摸排出困難群眾2653戶進行分類救助。成立工作專班,組織206個結對幫扶困難村驗收,同時,緊盯問題復查整改,確保問題“清零”。組織運用核對系統,逢進必核,動態管理,精準救助。截止2020年底,我區共有城鄉低保、低收入6625戶12772人,特困人員2607人,累計發放各類社會救助資金1.6億余元。
(四) 強化社會福利事業發展
一是 組織落實養老機構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上級要求,指導養老機構設立防疫工作安全員、制定疫情應急處置預案、實行封閉式管理,落實養老機構疫情日報告制度。同時加強對防疫工作的抽查,不定期到養老機構內對防疫工作進行指導,并及時將各個渠道防疫物資進行下發。
二是 加強養老機構安全監管工作。召開生產安全月啟動部署會議、創建食品安全城部署會議、養老機構消防整治啟動會,對養老機構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部署。加強對養老機構聯合檢查督促整改落實。同時加強對養老機構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的安全培訓。
三是 做好“放管服”工作。落實“一制三化”制度,簡化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流程,對新增養老機構提供現場指導,講解政策。對養老惠企政策和養老機構開辦情況通過微信公眾號和政務網公開。
四是 每年定期排查未登記養老機構。發現個人或者組織未經登記以養老機構名義開展活動的,聯合相關部門并配合做好查處工作。
五是 養老機構履行主體責任。養老機構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符合條件的要按照應建盡建原則及時建立黨組織,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養老機構對依法登記、備案承諾、履約服務、質量安全、應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承擔主體責任,其主要責任人是第一責任人。
六是 加強社會監督作用。督促養老機構通過書面告知、在機構顯要位置設置公示欄等方式,主動公開其基本信息、規章制度、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事項,暢通群眾監督渠道。
(五 )強化基層社會治理
一是 指導社區開展疫情防控。在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統一安排下,作為“城鄉管控組”單位,指導社區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民政局成立由4個處級領導帶隊,科室人員各司其職的巡察小組,按劃分的片區開展巡察工作,并建立巡察結果日報告制度,將每日發現的情況及好的做法匯報到指揮部。同時,梳理民政工作職責任務,專門制定了《薊州區民政局關于做好民政服務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針對社區養老、殯葬服務、流浪人員救助、困難群眾生活保障、社區工作者關愛等方面制定了方案措施、明確了責任分工、壓實了工作任務,更好的服務和指導社區疫情防控。
二是 落實一線疫情防控社區工作者關心關愛政策。1.牽頭落實一線疫情防控社區工作者補助政策。按照天津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于印發進一步落實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關心關愛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137號)和《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殘聯關于進一步落實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補助政策的通知》(津民發〔2020〕9號)的文件要求,對在我市疫情一級響應期間的城鄉社區等基層一線參加疫情防控人員社區工作者按照實際參加疫情防控工作天數,給予每人每天70元的標準給予工作補助,民政局會同組織、人社、財政、殘聯等單位部門按照人員管理權限共同審定補助發放人員名單,確定人數、天數和發放金額。而后由財政局按工作流程及時撥付資金,足額發放到位。 2.動員社會組織參與減輕社區一線疫情防控壓力。疫情防控之初,通過微信公眾號、微信群、電話通知等形式,向全區社會組織發出了《關于動員社會組織參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議書》,廣泛動員社會組織參與疫情防控,鼓勵志愿者充實社區疫情防控一線。同時,為了更加科學防控,不打亂仗,要求社會組織及志愿者聽招呼、守規矩,按照區委區政府統一部署安排參與防疫工作。3.落實一線社區工作者保險制度。為了更加有效解決參與防疫一線社區工作者后顧之憂,梳理統計上報了城鄉社區工作者數據,為4926名城鄉社區工作者免費享受了防疫專項保險,為他們參與一線防控提供了一定的保險保障。4.加強社區工作者關愛慰問。為切實落實一線疫情防控社會工作者關心關愛措施,保障就餐、御寒、值夜等基本生活需要,制作了119頂簡易帳篷,花費資金30000多元;發放面包、牛奶、熱飲等生活物資,花費資金50多萬元。同時,為社區工作者配備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液、防護服等防護物資,最大程度減少感染概率。采取輪休、倒休等方式,保障防疫一線社區工作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堅決杜絕帶病上崗、長時間超負荷工作等情況發生。在保障硬件設施基礎上,針對長期值班值守、加班加點工作、出現身心疲憊的實際情況,部分人員可能出現心理不適等問題,積極向市局協調,對接了兩家社工機構,第一時間向一線防疫人員公開心理熱線、微信號等心理咨詢方式,為有心理需求人員提供心理健康服務。5.開展了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及家屬關愛服務工作。民政局會同衛健委,從開展社區關愛服務方面與派出醫院形成了由社區工作者和醫院組成的“二對一”幫扶機制,對援鄂及海河醫院紅區人員家屬進行逐戶走訪問需、宣傳關愛政策、問詢問題困難、了解實際情況等工作,并建立日報告制度,每日匯總情況,督促村(居)委會書記等社區工作者每日問詢,切實把關愛服務落實到末端。
三是 穩步推進城鄉社區建設。1.完成美麗社區創建。按計劃安排2020年民政局會同文昌街道辦遴選上報了勝利路社區為美麗社區創建單位。一年來,深入社區,對標對表,梳理短板弱項,確定“加分項和減分項”,對社區難以解決的問題,充分發揮“吹哨”職能,協調各單位部門一起上手。同時,針對勝利路社區基礎設施薄弱,環境衛生較差等情況,加大支持力度,民政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開展了打造老舊小區規范化建設的試點探索,制定了《文昌街道勝利路社區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實施方案》,從健全體制、摸底建檔、建立“一幫一”幫扶機制、建立社區社會服務組織、建立社區宣傳陣地、提升社區環境品質、修訂居民公約、建立服務機制8個方面內容入手,探索社區規范化建設的方法路子,實現全區推廣的目標。完成了社區主要道路兩側文化墻打造;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社會道德、家庭美德、尊老愛幼等為主要內容的樓道宣傳教育陣地建設;小區公共綠地的改造,統一種植芍藥花,增設停車位,美化環境,更好的為居民服務。2.完成天一綠海、勝利路社區拆分工作。依據《關于進一步優化社區居委會設置提升社區服務水平的通知》,“綜合考慮人口規模、管理幅度、公共資源配置等因素確定社區規模,一般不超過3000戶居民”的要求,民政局指導文昌街道辦將原來的天一綠海社區和勝利路社區兩個人口數接近5000戶的社區進行了拆分,社區數由原來的31個變成了現在的33個。3.推進“村務公開平臺”建設全面推廣使用工作。組織召開了各鎮鄉分管領導和科室負責人參加的“村務公開平臺”全面推開會議,明確了任務指標、制定了時間表、規范了路線圖。主要從加大宣傳引導、加快推廣力度、規范信息錄入三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舉措。4.開展基層空白點摸排工作。在市局和區委政法委的領導下,對全區“插花飛地”等基層空白點展開了兩輪摸排工作。主要發現官莊鎮和許家臺鎮存在空白點等問題,官莊鎮恒大小區、許家臺鎮盤古衛城等4個新開發小區人口入住率太低,不符合建居委會條件,按照“無死角全覆蓋、沒有空白點”要求,民政局會同兩鎮共同努力,在社區建立了社區工作站,配備了專門人員,開展居民服務工作。5.牽頭負責“小廣告治理”工作,完成方案擬制。以環境整治“百日會戰”為契機,會同文昌街道、漁陽鎮、城管委、市場監管委、融媒體中心等相關單位部門完成了方案制定,以文昌街道、漁陽鎮為實施主體,各職能部門密切配合,采取“宣傳發動、組織清理、行政處罰”等方法手段,開展“小廣告治理”工作,力推形成治理長效機制。全年治理工作成效明顯,亂貼亂寫小廣告行為明顯減少,城區環境明顯改善。
四是 開展2021年度村(居)委會換屆選舉籌劃準備。2021年是新一輪換屆年,在區委組織部統一領導籌劃下,8月份成立了薊州區村(社區)組織換屆工作籌備小組,9月份集中辦公,先后完成了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流程圖制作、開展全覆蓋走訪調研、下派干部提前入村開展工作、排定村(社區)組織換屆總體時間安排、組織多次換屆方案的意見征求等工作。
五是 完成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和村(居)民自治章程修訂制定工作。1.周密安排部署。指導各鄉鎮街自覺把修訂制定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和村(居)民自治章程工作作為全區落實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重要內容來抓。不斷完善村(居)民自治、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解決基層矛盾。2.嚴格標準程序。在修訂內容上,突出環境整治,突出移風易俗,突出安全預防,突出利益導向。在原則把握上:把握合法性原則,不得與憲法、法律、法規和現行國家政策相抵觸,不得侵犯村(居)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合法財產權利。在修訂程序上:嚴格按照征集民意、擬定草案、提請審核、審議表決、備案公布等程序進行,確保修訂完善的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得到廣大村(居)民的認可,不斷夯實基層自治和城鄉社區治理的基礎。3.強化檢查指導。對修訂制定過程開展監督檢查,及時跟蹤了解情況,防止流于形式。通過成立“紅白理事會”“道德評議會”等民間組織,開展“星級文明戶”評選等活動,建立紅黑榜等方式,促進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和村民自治章程成為城鄉社區治理的有力抓手。
六是 支持培育社會組織發展。1.充分激發社會組織活力,通過公益創投、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提升我區社會組織承接項目能力,發揮其在服務民生、改善營商環境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優勢作用。健全社會組織參與公益創投活動長效機制,促進建立品牌社會組織,打造品牌公益項目,培育發展社會組織。2.發動社會組織參與東西部扶貧協作。發揮各社會組織的特點優勢,從激發他們的內生動力出發,尋找東西部扶貧協作的切入點,激發他們主動參與扶貧協作的社會責任感。2020年,共有11家社會組織參與東西部扶貧協作,開展了培訓、結對幫扶等6大類,15個具體項目,投入幫扶資金約50萬元。3.按計劃開展社會組織年檢工作。為切實做好社會組織年檢工作,重點開展了“四個結合”:(1)結合清理兼職搞年檢,對不符合清理兼職要求的,不能參加年檢;(2)結合社會組織法人結構治理搞年檢,社團法人沒有及時改選換屆,辦理變更手續的,不能參加年檢;(3)結合黨建搞年檢,沒有建立黨組織的,不能參加年檢;(4)結合清理休眠組織搞年檢,對長期不開展活動、多年不參加年檢的社會組織,進行全面清理。
七是 科學調整行政區劃管理。按照行政區劃服務于經濟建設的原則,2020年以來,按照區領導關于“變更城區范圍行政區劃管理”的相關要求,民政局進行了前期調研活動,并形成了“關于變更薊州城區行政區劃管理的調研報告”上報區政府辦,按計劃組織推進。
(六) 強化社會事務工作穩步落實
一是 全方位提升婚姻登記水平。喬遷新址后,婚姻登記處設置了寬敞、溫馨的頒證大廳,新增軍人辦理窗口,加強人員業務培訓。制定疫情期間結婚登記高峰應急預案,圓滿度過“520”、七夕登記高峰,并在5月20日為25對新人舉行頒證儀式。截至目前,接受群眾電話預約7000余對,電話咨詢20000余人次,辦理婚姻登記15489對,其中,辦理結婚登記7106對,離婚登記5833對,整理婚姻檔案15489份,完成收養登記2人次。
二是 穩步推動流浪乞討救助工作。圓滿完成“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行動。截止2020年底,社會救助服務中心救助流浪乞討人員90人次,其中,精神殘疾、智障和兒童等特殊救助對象34人次,護送返鄉24人。加大未成年人保護力度。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4月份掛牌以來分十場次對本區27個鄉鎮街兒童督導員和主任進行培訓,探訪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1300人次。
三是 推動殯葬服務有序開展。積極推進節地生態安葬,加緊落實薊州區公益性墓地、骨灰堂試點,委托天津設計規劃院制定《薊州區民政設施布局規劃2019-2035》,積極推進東帝龍山陵園項目。貫徹落實《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倡導“清明節”“中元節”“寒衣節”文明祭掃,強化宣傳引導,做到全面禁燒。加大殯葬市場治理力度,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加強聯查聯處。牽頭抓好我區殯葬領域大排查大整治專項工作,摸排公益性墓地骨灰堂7個、公益性墓地7個、經營性公墓1個、殯儀館1個,農村公益性義地設施784個,扎實推進統計、督查、整改工作。核查全區喪葬補貼申領材料3011份,累計發放喪葬補貼540.36萬元。受理殯葬領域信訪60人次。
二、2020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密切結合自身工作職責,扎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全年法治政府建設取得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有:一是個別民政干部法治意識不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民政問題的實際能力還有待提升。民政部門專業型的法律工作人員不夠,法律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同時協同監管機制有待完善,部門間的協調溝通有待加強。二是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更加高效完善的法治政府建設相關制度,夯實依法行政基礎。三是社區減負工作需進一步落實,同時社區黨建引領需進一步夯實。
存在問題的重要原因有:一是個別干部對法治政府建設重視度不夠,參加學法活動的積極性、自覺性欠缺,對相關法律法規理解不深入不全面,二是新時期的民政工作面臨的社會情況更復雜、社會需求更高,需要及時情況變化,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三是居委會作為社區自治組織,承擔了太多的政府職能,失去了本身作為自治組織應該干的工作,居委會“一班人”每天疲于應付各級各類事務性工作,參與社區治理投身社區治理研究社區治理工作反而顯得不太重要,造成了本身職能的弱化;在推進黨建引領社區建設工作過程中,但由于隸屬關系不明、行政制約手段缺乏等多方面原因,本應該由社區黨組織領導其他隊伍共同開展社區建設服務的領導架構,構建不完整不完善。存在諸如社區黨組織指揮調度不靈等問題,特別是“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等社區建設主要力量“不聽話、不配合”等現象比較普遍,社區黨建引領的管理體系需進一步搭建。
三、2020年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區民政局黨組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局黨組書記、局長認真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把法治建設納入局年度工作計劃,及時聽取法治建設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實際問題,確保法治建設落到實處。建立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局領導帶頭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市、區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采取以會代訓、專題培訓等方式,教育引導區民政系統干部不斷提高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嚴格執行黨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三重一大”、黨政正職“三個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態等工作制度和條例規定,堅持依法依規決策,提高了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法治化。強化對重要環節和重點崗位權力的監督,開展全區民政專項資金使用情況檢查,不定期對業務科室、局屬事業單位負責人開展日常廉政談話、提醒談話,確保區民政系統干部依法行政。
四、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1.進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設相關制度。根據現實情況及實際需要,及時修訂完善民政業務工作各項規章制度,促進依法行政工作有序開展。
2.進一步強化民政干部法律知識學習。常態化開展局機關干部職工法律學習活動,組織全局干部深入學習民政相關法律法規;積極組織局執法人員參加法治培訓,提高執法能力。同時加強養老機構“放管服”工作,落實事中事后監管,對無證無照收養老人機構進行引導管理、對養老機構的運營進行規范、加強對老年日間照料服務中心的管理、對日間照料中心運營進行規范,加強監管和指導,使日間照料中心能充分發揮作用。
3.進一步加大民政法律政策的宣傳力度,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宣傳活動,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天津市殯葬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天津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組織法》、《天津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專項社會事務管理、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社會組織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增強民政對象和社會公眾的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