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22日,廣東邦洲水產有限公司(原湛江市邦洲水產有限公司)總經理梁水金向本報投訴,稱其公司的千畝養殖場于2011年10月01日遭到廣東湛江市徐聞縣錦和鎮白茅村委會汪宅村以汪生興為首汪氏家族(涉黑團伙)及被召集的有組織、有預謀40余名歹徒持4支仿制獵槍和大批刀具、狼牙棒、木棒和管制工具非法闖進養殖場內肆意行兇和打砸掃蕩,直接導致該場職員17人被惡意打傷殘及74口蝦池的成蝦死亡,經濟損失1800萬元以上;報警后警方遲遲不實施抓捕,甚至極個別政府部門和領導曾多次以“以和為貴”相要挾阻礙正常合法生產經營,累累依法級級上報、投訴、舉報均石沉大海;更令人發指的是公安機關不但不抓捕本案主犯汪生興,反而處處庇護為其脫罪,導致本該嚴懲的主犯如今搖身一變變成了向邦洲公司張口索賠25萬元的民事賠償“原告”;廣東湛江的極個別政府部門及公檢法機關層層極力庇護涉黑犯罪團伙的作為實在匪夷所思,湛江如此的投資環境令人非常擔憂,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得不到丁點保障,哀鴻遍野。
新聞回顧
2011年10月01日20時,由廣東湛江市臺商投資協會原會長鄧偉民先生(臺灣臺北人,已于案發前因病返臺治療)與當地商人梁水金共同投資經營的邦洲水產有限公司千畝養殖場(近千畝,實體養殖池時近500多畝)遭到湛江市徐聞縣錦和鎮白茅村委會汪宅村以汪生興為首汪氏家族(涉黑團伙)及被召集的有組織、有預謀約40余名歹徒持4支仿制獵槍(目前警方已繳獲其中一支,并已經技術鑒定確定為仿制獵槍)和大批刀具、狼牙棒、木棒和管制工具非法闖進養殖場內肆意行兇和打砸掃蕩,直接導致該場職員17人被惡意打傷殘(其中重傷1人,輕傷4人,12人輕微傷,醫院治療費將近30萬元)。
邦洲養殖場在被打砸掃蕩后,重傷職員由該公司職員自發送到附近醫院搶救,由于地方政府、警方無力控制現場和無法保障邦洲養殖場職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未被汪氏家族襲擊的職員紛紛選擇跳樓逃往外地避難,恐慌者則立即辭工返家或請假避難,導致場內空無一人,現場一片狼藉。
汪氏歹徒在打砸掃蕩過程中惡意毀壞供電、供水、供氧等生產工具,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和警方在案發時及案發后未協助邦洲公司恢復供電、供水、供氧等生產工具正常使用,導致邦洲養殖場74口蝦池的成蝦亦因此逐漸死亡,按照時值經濟損失達1800萬元以上。
行政干擾
廣東湛江市徐聞縣公安局接到邦洲養殖場職員多次報警后予以刑事立案,但出警僅三人。據梁水金向本報記者反映:三名警員到達案發現場后不但無法控制現場,汪氏歹徒反而當著警方的面更加肆意瘋狂打砸,直至汪氏歹徒打砸掃蕩結束并逃離現場時未見警方派員支援;案發后,無一相關政府部門及公安機關主動或協助邦洲公司恢復生產、修復生產設施和工具;未見公安機關依法抓捕歹徒,未見公安機關依法保護案發現場和采集重要證據等;由于相關政府部門及公安機關故意選擇性作為及不作為直接導致該案喪失部分重要證據(包括但不限于調查蝦的死因、調取歹徒通訊記錄、評估邦洲公司的財產及經濟損失等)。
湛江市徐聞縣極個別相關政府部門領導明知邦洲養殖場遭涉黑團伙惡意挑釁打砸,非但不督導公安機關嚴厲打擊涉黑犯罪團伙,反而以各種方式故意刁難邦洲公司的合法生成經營,以“以和為貴”為由要挾邦洲公司撤銷控訴犯罪,以口水戰方式與新聞媒體大打輿論戰試圖掩蓋事實。
令人費解徐聞縣極個別相關政府部門領導所作所為的同時,更讓人們堅信幕后定有大老虎從中作祟;否則,如此惡劣的打砸掃蕩行徑,如此龐大的黑惡勢力團伙,造成如此嚴重傷亡和財產及經濟損失,公安機關有何義務和膽量如此極力庇護、縱容持槍打砸掃蕩的犯罪團伙?
梁水金對本報記者說:“本該被公安機關依法抓捕的汪生興、汪生義、汪生模、汪生富、汪生裕、汪生典、汪才龍、汪才佳、汪生林、汪才豐和黃國記、黃家燕等,如今只逮捕并判刑了汪生典一個人(邦洲養殖場職員重傷1人、輕傷6人、10人輕微傷,法院僅判處汪生典刑罰11個月,且只字不提賠償問題)。更滑稽的是,本該網上通緝的汪生興、汪生義、汪生模、汪生富、汪生裕、汪才龍、汪才佳、汪生林、汪才豐和黃國記、黃家燕等,如今仍然逍遙法外。甚至,膽大妄為的匪首汪生興近日居然將邦洲公司以民事賠償為由向法院起訴張口索賠25萬元,明知本案并未結案且無一證據支持的情況下徐聞縣人民法院居然立案了,這個顛倒黑白的法治環境真令人憂慮。”
灑淚控訴
2014年01月17日,廣東邦洲水產公司總經理梁水金收到了一份法院送來的傳票,讓梁水金哭笑不得的是2011年10月01日闖入養蝦場持槍打砸事件的始作俑者汪生興以“提供勞務者致害責任糾紛”為由,把邦洲水產和員工曾某推上了被告席,要求他們賠償醫療費、誤工費、傷殘以及精神賠償費共計256000多元。
“我沒有想到,我的損失至今沒有說法,上千萬的損失導致企業無法正常運轉。從養蝦場被打砸至今,不知道為什么案情幾乎沒有進展,警方只是抓了一個‘從犯’,其他打人者一直沒有抓到,居然還被打人者告上了法庭,”收到傳票后,梁水金氣憤不已。
梁水金告訴記者,案發后,他不斷向湛江市和徐聞縣行政一把手、湛江臺辦、湛江公安局、徐聞公安局、湛江紀委效能投訴中心等單位領導反映情況并求助,但是截至目前,還是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徐聞法院審理汪生典故意傷害一案,我們根本不知情。還是收到他們告我們的傳票以后,去法院才知道的。”
梁水金在接受本報和多家媒體記者聯合采訪時,當談及湛江相關政府部門自案發至今的所作所為和其債務纏身且合法生產經營遭遇行政打壓、控申阻力重重舉步艱難時,在多家媒體記者的面前,尤其在攝影機前,一個敢于長期冒死控訴黑惡犯罪團伙和公安機關及政府不作為的當代商人、一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梁水金,他顯得很無助和極度無奈,這時他低頭痛泣了...
一個地方依法納稅的大型企業,一個地方水產養殖的龍頭企業,一個榮譽累累的新型地方水產品科技企業,一個涉臺地方民營企業,由于當地黑惡犯罪團伙猖狂至極,由于警方的嚴重瀆職,由于政府領導的無能,邦洲公司差點垮了,邦洲公司的幾千名員工差點失業了,當地居民畏懼了,政府招商引資困難了,兄弟省市聞此譏笑了,梁水金也不得不低頭痛泣了...
公安偵查
一個刑事案件的發生,其實最重要的是公安偵查,可是,在2011-10-01邦洲公司養殖場遭地方黑惡團伙持槍打砸掃蕩案中,人們絲毫沒有看到人民警察昔日的破案神速,更沒有看到公安機關的打黑除惡、嚴肅執法。
徐聞縣公安局在該案中的種種行為,越發讓人深思,無論是出警還是處警,都顯得不像一個正規的警察隊伍的處事方式。
匪首汪生興狂叫就在案發前其還跟當地派出所領導吃飯喝酒;警方接到邦洲公司員工報警遭到團伙持槍打砸掃蕩后僅僅出警了三人,直至匪徒全部逃離現場警方沒有任何支援的跡象,更未拘捕一人...
為何三名警察到達打砸掃蕩現場后,歹徒像都打了興奮劑一樣肆意打砸掃蕩得更瘋狂、砍殺得更慘不忍睹、觸目驚心?為何長達幾個小時的流血案件警方僅僅出動三名警察而不派員支援?為何時隔多天后警方才展開調查?為何刑警隊長和派出所領導出具了書面的見證證實邦洲公司養殖場大量的成蝦死亡卻不調查蝦的死因和所有經濟損失評估?為何不調查匪徒的通訊記錄?為何至今未拘捕匪首汪生興及余黨30多人歸案?
帶著種種疑問,記者團冒雨前往湛江市公安邊防支隊要求采訪或對此作出回應,但均遭到拒絕;如此刻意回避媒體,以案件正在偵查中武斷拒絕采訪,似乎有違信息公開透明,兩年多案件遲遲沒有進展更顯得公安的無能、嚴重瀆職。
政府作為
一個地方依法納稅的大型企業,一個地方水產養殖的龍頭企業,一個榮譽累累的新型地方水產品科技企業,一個涉臺地方民營企業,在遭到黑惡團伙持槍打砸掃蕩后,不但未見當地相關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反而是在案發后該企業無論是恢復生產還是正常合法經營中不斷受到持續打壓。
案發后,湛江市臺辦、臺協曾經非常重視,不但派員到達案發現場調查取證,更發函公安機關及相關政府部門要求嚴肅查處;據湛江市臺辦、臺協方面向記者反映:徐聞縣公安機關不但只字不談案件偵辦情況,反而對邦洲公司的資質更感興趣一些,其動機不明。邦洲公司在湛江算得上市龍頭企業,但竟然遭到如此打砸掃蕩,絕非敲詐勒索那么簡單。
歷經累累控申,2012年01月08日,湛江市市委書記劉小華、副市長麥教猛、湛江市委秘書長胡海運、時任信訪局長梁權財(現任徐聞縣縣長)先后批示移交徐聞縣委書記鐘力調查處理。
據梁水金和徐聞當地居民反映:領導批示到了徐聞如同一張廢紙,如果沒有高人指點、領導授意和庇護,本案怎么會不了了之?湛江市市委市政府領導真的有重要指示,但徐聞縣縣委縣政府領導更有相應對策,因此,劉小華被順理成章戴上了無能的光環,而真正無能的鐘力卻絲毫沒有感到羞愧。
法院審判
2011年12月07日上午,湛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第一大隊相關領導組織召開了關于“邦洲水產被持刀槍打砸”一案的會議,梁水金、外羅邊防派出所一位副所長、徐聞公安局治安大隊長參加的會議。會議指出:因徐聞縣物價局沒有對“邦洲水產”的74口蝦塘進行蝦死亡的財產評估,只是對門窗、玻璃等財產做了評估,建議“邦洲水產”低調處理經濟問題;同時表明“汪氏歹徒”不構成黑社會。
隨后公安機關對此案進行了偵破,抓獲了一名名叫汪生典的犯罪嫌疑人,檢察機關對此人提起了公訴,法院進行了審理。并作出了“廣東省徐聞縣(2012)湛徐法刑初字第219號人民法院判決書”,上面稱“被告汪生典與其他人一起毆打受害人,雖與同伙事先無共謀,但在事發現場實施傷害行為時與同伙形成默契,互有犯意聯絡,有共同犯罪之故意,故犯有故意傷害罪。但是情節較輕,起次要作用是從犯“,最后被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
北京新翰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春剛認為:汪生興等人故意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行為后果極其嚴重,致重傷1人、輕傷4人。邦洲水產財物遭到毀壞,七十多口蝦塘的蝦全部死亡,損失巨大。而相關部門卻對損失選擇性進行鑒定導致邦洲公司的損失至今未獲賠償。在刑事案件審查起訴到法庭審理階段均未通知包括邦洲公司在內的被害人,邦洲公司是在汪生興向徐聞法院提交的證據材料中才獲知了刑事判決書,得知這樣嚴重的故意傷害及故意毀壞財物犯罪案件,在被告人汪生典拒絕認罪、拒絕賠償、未抓獲其他同案犯卻認定被告人為從犯,并且竟然在法定刑以下減輕處罰,重傷害判決十一個月的判決結果匪夷所思。
研討論證
2014年03月04日,廣東邦洲水產有限公司千畝養殖場遭持槍打砸案新聞界研討會在北京召開。
邦洲案新聞界北京研討會應邀出席的媒體來自中國日報、中國食品安全報、當代商報、華新報、北京法律熱線、法制傳媒網、消費日報、經濟日報、華人新聞通訊社、亞洲新聞通訊社等。該會由華新報社、北京法律熱線主辦,著名評論家羅豎一主持。
媒體記者認為:邦洲公司人員重大傷殘、經濟損失如此嚴重,打砸掃蕩行為如此惡劣,廣東省湛江市公檢法及政府將面臨較為嚴峻的考驗,該案至今兩年多未有明顯進展,不但體現了老虎的威力,更暴露了嚴重的腐敗問題。
2014年03月06日,廣東邦洲水產有限公司千畝養殖場遭持槍打砸案法律專家論證會在北京召開。
邦洲案北京法律專家論證會應邀出席的法律專家來自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委員、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委員、中國審判理論研究會委員、中國監獄學研究會委員、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公安部退休刑偵局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犯罪與矯正心理學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勞動教養學會理事、中國僑聯法律顧問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法學會理事、北京市應用法學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部培訓中心客座教授,國際刑法學協會會員暨中國分會會員,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行為法學會領導。
專家一致認為:1、廣東邦洲水產有限公司多名員工,被多人持械無故打傷,該事件中打人者的行為涉嫌尋釁滋事罪,依法應予刑事立案;2、廣東邦洲水產有限公司職員重傷一人、輕傷六人事件,屬于刑事案件,依法應予故意傷害罪刑事立案;3、尋釁滋事及故意傷害案件涉案人除一人被判刑外,案發至今已經兩年有余,其他均未被采取強制措施,其處理方式存在可疑之處,建議相關機關予以核查。
各界觀點
北京新翰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春剛認為:汪生興一伙曾多次在社會上尋釁滋事、打架斗毆對他人實施傷害;邦州公司養殖基地遭到汪生興一伙持槍打砸掃蕩事件,汪生興無故進行挑釁,不排除其有組織有預謀實施敲詐、獲取非法利益的可能;據警方稱,該案件至今偵查仍在繼續,包括汪生興在內的多名涉案人員在逃,案發至今兩年多未結,相關政府部門應當啟動問責機制,對所謂的追逃而又遲遲沒有上網追逃的涉案人員應當全國追逃。
中國著名職業舉報人姚征億認為:很明顯的行政不作為,很明顯的保護傘縱容庇護,才導致歷經兩年多案件未破,企業所遭受的所有經濟和財產損失完全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國家賠償,當地公安機關應當對自己的行政不作為行為導致的后果買單。
中國著名青年揭黑作家葛樹春認為:中紀委及廣東省委省政府應該立案查處湛江市的腐敗問題,先揪出徐聞的保護傘馮某連,然后向劉小華問責,案件必然有重大進展。
華人國際雜志社專題新聞評論員蔡武偉認為:昔日的破案神速淪為今日的過街老鼠,其幕后絕對沒有那么簡單,隨著媒體的深入調查,必然會真相大白于天下。
2014年04月09日,華人新聞記者協會主席Andy表示:已聞廣東邦州公司養殖基地遭遇涉黑團伙惡意持槍打砸事件,早在2012年《華新報》就作了深度報道;今已逾兩年有余案件仍然未破且在月前接到來自廣東邦洲公司的求助,本會將建議《華新報》及隸屬或注冊于本會的新聞出版機構對此跟進報道,并建議廣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
對于邦洲公司遭持槍打砸案的進展,本報將持續關注。(記者:歐陽譁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