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百度訴奇虎360標注其搜索結果中的惡意網址案(簡稱 “插標案”)做出二審判決,維持了一審法院的判決結果,判定360作為安全軟件商,對百度搜索結果頁中的惡意網址進行提示和標注是不正當競爭。
據悉,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為了保護網民利益,應當允許和鼓勵安全軟件以某種手段識別損害網絡用戶利益的信息并以適當方式警示網民。奇虎公司在搜索結果網頁上插標雖然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但奇虎公司沒有證明該行為的必要性,因此搜索服務提供者可以在自己搜索結果頁插標,不意味著他人可以在搜索服務結果網頁插標。
對此,360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們會尊重并執行法院的判決結果。對百度搜索中存在的惡意網址和不安全鏈接,不再進行標注。下一步,我們希望能找到其他的方式,既滿足網民安全上網的基本需要,也不觸犯現有的法律法規。”
至此,“插標案”在司法層面告一段落,而如何切實保護用戶的上網安全尚有許多問題值得探討。
據中國互聯網協會反垃圾信息中心和12321網絡不良信息舉報受理中心近期聯合發布的《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顯示,超過50%的網民曾遭遇過侵權損害。該《報告》指出,搜索引擎、網絡購物和聊天工具是網民因受騙而權益受損的熱點領域,其中網絡欺詐行為是最常見也是危害最嚴重的,有45%的網民受騙金額超過了100元。
近年來,通過搜索引擎發布虛假廣告和信息、推銷假冒偽劣產品或者行騙已成互聯網上的毒瘤,在互聯網上發布的醫藥、家電維修、快遞、職業中介、機票購買等虛假和欺詐信息,有80%來自搜索引擎。這一方面是因為搜索引擎上客觀存在的大量惡意網址;另一方面,普通用戶因為缺乏有效的技術手段難以識別,而一旦用戶權益受到損害,又出現維權難、索賠難、執行難等諸多困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的安全權、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獲賠權、監督權等九大權利,在信息不對稱的網絡環境中很難真正實現。業內人士表示,安全軟件作為第三方,通過技術手段識別這些惡意網址并提示給用戶,是從源頭上減少損害的發生,應當從司法層面給予鼓勵和認可。 (夏冰)